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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宋史·朱寿昌传》原文
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人。以父巽荫守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州滨重湖,多水盗。寿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盗发,验船所向穷讨之,盗为少弭,旁郡取以为法。
富弼、韩琦为相,遣使四出宽恤民力,择寿昌使湖南。或言邵州可置冶采金者,有诏兴作。寿昌言州近蛮,金冶若大发,蛮必争,自此边境恐多事,且废良田数百顷,非敦本抑末之道也,诏亟罢之。
知阆州,大姓雍子良屡杀人,挟财与势得不死。至是,又杀人而赂其里民出就吏。狱具,寿昌觉其奸,引囚诘之曰:“吾闻子良与汝钱十万,许纳汝女为妇,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动,则又擿之曰:汝且死书券抑汝女为婢指钱为顾直又不婿汝子将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几误死以实对。立取子良正诸法。郡称为神,蜀人至今传之。
知广德军。寿昌母刘氏,巽妾也。巽守京兆,刘氏方娠而出。寿昌生数岁始归父家,母子不相闻五十年。行四方求之不置,饮食罕御酒肉,言辄流涕。用浮屠法灼背烧顶,刺血书佛经,力所可致,无不为者。熙宁初,与家人辞诀,弃官入秦,曰:“不见母,吾不反矣。”遂得之于同州。刘时年七十余矣,嫁党氏有数子,悉迎以归。京兆钱明逸以其事闻,诏还就官,由是以孝闻天下。自王安石、苏颂、苏轼以下,士大夫争为诗美之。寿昌以养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数岁母卒,寿昌居丧几丧明。既葬,有白乌集墓上。拊同母弟妹益笃。
又知鄂州,提举崇禧观,累官司农少卿,易朝议大夫,迁中散大夫,卒,年七十。寿昌勇于义,周人之急无所爱,嫁兄弟两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余丧,天性如此。
(选自《宋史·朱寿昌传》)
《宋史·朱寿昌传》译文
朱寿昌字康叔,是扬州天长县人。因父亲朱巽的荫庇任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阳光高考门户考后首发。州濒临重湖,有很多水盗。朱寿昌登记民船,刻下姓名,让他们互相窥伺侦察,出入一定要报告。水盗出发,验明船的方向穷追讨伐他们,水盗逐渐消除,别的郡都加以效法。
富弼、韩琦任宰相,派使者到四方宽缓体恤民力,选择朱寿昌出使湖南。有人说邵州可以设置冶匠采金,皇上下诏动工。朱寿昌说邵州接近蛮人地区,金矿如果被开发,蛮人必定会争抢,从此边境恐怕生出很多是非,况且废掉几百顷良田,不是重视农业抑制工商业的办法,皇上下诏立即停止了这件事。
知阆州,大姓雍子良多次杀人,依仗钱财和势力没有被判死罪。到这时,又杀了人却贿赂他的里人出来接受审讯。已经判罪定案,朱寿昌发现其中的奸诈,把囚犯带出来责问他说:“我听说雍子良给了你十万钱,答应娶你的女儿为媳妇,并且让你的儿子做女婿,所以你代他受罪,有这种事吗?”囚犯脸色动了一下,就又指责他说:“你就要死了,书券上把你的女儿作为婢女,把钱说成是雇佣劳动的报酬,又不让你的儿子做女婿,你又能怎么样呢?”囚犯醒悟,泪流满面,说:“我差一点错死。”就把实情说了。朱寿昌立即把雍子良抓来法办了。郡里称赞他是神人,蜀地人至今传颂他。
知广德军。朱寿昌的母亲刘氏,是朱巽的妾。朱巽守京兆时,刘氏正在怀孕而离家出走。朱寿昌出生几年后才回到父亲家里,母子有五十年没有相见。他走遍四方寻找他的母亲没有找到,饮食很少喝酒吃肉,一说起就流泪。用浮屠的方法灼背烧顶,刺血写佛经,只要力所能及的,他没有不做的。神宗熙宁初年,他和家里人告别,丢掉官职进入秦地,说:“不见到母亲,我就不回来了。”于是在同州找到了他的母亲。刘氏时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嫁给党氏生有几个孩子,他全都把他们迎回来。京兆钱明逸把他的事情报告上去,皇上下诏让他回来担任原来的官职。从此他以孝闻名天下。从王安石、苏颂、苏轼以下,士大夫都争着写诗赞美他。朱寿昌因为要供养母亲的缘故,请求做河中府通判。几年后母亲去世,朱寿昌守丧几乎双目失明。埋葬了母亲之后,有白鸟聚聚在墓上。抚养同母的弟妹更加深厚。
又知鄂州,提举崇禧观,积功升官至司农少卿,改为朝议大夫,迁为中散大夫,去世,时年七十岁。朱寿昌勇于为义,解救别人的危急没有什么吝惜的,把兄弟的两个孤女嫁出去,帮助没有能力埋葬死人的人埋葬死人十多次,他的天性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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