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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元史·张昉传》原文
张昉,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汝明,金大安元年经义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
昉性缜密,遇事敢言,确然有守,以任子试补吏部令史。金亡,还乡里。严实行台东平,辟为掾。乡人有执左道惑众谋不轨者,事觉逮捕,诖误甚众,诸僚佐莫敢言。昉独别白出数百人,实才之,进幕职。时兵后,吏曹杂进,不习文法,东平辖郡邑五十四,民众事繁,簿书填委,漫无统纪。昉坐曹,躬阅案牍,左酬右答,咸得其当,事无留滞。初,有将校死事,以弟袭其职者,至是革去。昉辨明,复之,持金夜馈昉,昉却之,惭谢而去。同里张氏以丝五万两寄昉家而他适俄而昉家被火家人惶骇走避赀用悉焚惟力完所寄丝付张氏
乙卯,权知东平府事,以疾辞,家居养母。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镇巴蜀,表为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至元元年,入为中书省左右司郎中,甄别能否,公其黜陟,人无怨言。三年,迁制国用使司郎中。制司专职财赋,时宰领之,倚任集事,尤号烦重,昉竭诚赞画,出纳惟谨,赋不加敛,而国用以饶。
四年,丁内忧,哀毁逾制。寻诏起复,录囚东平,多所平反。七年,转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中书省左右司郎中。昉有识虑,损益古今,裁定典宪,时皆宜之,名为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疏乞骸骨,致其事,卒。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平郡公,谥庄宪。
子克遹,平阴县尹。孙振,秘书著作郎;揆,中书省左司都事;拱,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选自《元史·张昉传》)
《元史·张昉传》译文
张昉,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亲张汝明。金朝大安元年经义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
张昉生性谨慎周密,遇事敢说话,坚定有操守。靠父荫试任吏部令史。金朝灭亡,返回乡里。严实在东平设临时性政务机构,征召张昉为掾吏。有用歪门邪道蛊惑人心图谋不轨的乡里人,事情败露后被捕,牵连的人很多,各位幕僚没有人敢说话。张昉一人分辩放出几百人,严实认为他有才能,升任幕府官员。当时处于战乱之后,小吏杂乱,不熟悉条文法令,东平管辖54个郡县,人多事多,账簿文书充斥,没有头绪。张访坐镇官署,亲自阅览案宗,左右应答,都很得当,事情没有耽搁受阻的。当初,有个将校死于国事,让他弟弟继任他的职位,这时被革职了。张昉辨明原委,恢复死者弟弟的官职,那个人拿着钱夜里来送给张昉,张昉拒绝了他,他惭愧地告辞离去。同乡张氏。把五万两丝寄放在张访家到别处去了,不久张昉家失火,家里人惊慌逃避,家产器物全都烧了,只是努力保护人家寄放的丝,还给张氏。
乙卯年,代理东平府知事,因病重辞官,在家奉养母亲。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镇守巴蜀,上表推荐他任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至元元年,入朝任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他分别有才和无能的,公平的废黜和提拔官员,大家没有怨言。三年,升制国用使司郎中。制国用使司郎中管理钱财赋税,当时由宰相兼管,配合制司郎中办事,最为繁重,张昉尽心帮助谋划,钱财出入谨慎,不增加赋敛,但国家资财却多了,
至元四年,遇母亲丧事,悲痛超过礼制。不久受诏复官,到东平审查案犯罪状,很多被平反。七年,转任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任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张昉有见识,增减古今,裁定典章法令,当时都觉得很合适,称他很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书请求告老还乡,离任,去世。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平郡公,谥号庄宪。
儿子张克遹,任平阴县尹。孙子张振,任秘书著作郎;张揆,任中书省左司都事;张拱,任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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